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
南特师〔2016〕124 号
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
基本建设工程项目跟踪审计实施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对基本建设资金的管理,根据《江苏省国家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办法》《江苏省教育系统建设工程项目审计监督办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基本建设工程项目跟踪审计(以下简称“跟踪审计”)是指学校审计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范,对学校建设工程项目的投资立项、工程设计、施工准备、施工过程、竣工验收等各阶段投资管理活动合法性、适当性、有效性所进行的审查和评价。
第三条 建设工程项目过程跟踪审计应遵循以下原则和方法:
1.事前审计、事中审计和事后审计相结合;
2.技术经济审查与审计控制和审计评价相结合;
3.以促进控制工程投资和规范工程管理为重点,并关注投资、工期、质量三者关系。
第四条 跟踪审计项目确定后,审计处成立项目审计组,其组成人员应具有较高的工程管理理论基础和较丰富的施工实践经验,熟悉工程预算、财会等,并明确职责及分工,及时通知基建管理部门、监理单位、施工单位。
第五条 为保证跟踪审计工作的正常运行,工程管理部门项目组、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及各参建单位应给予支持和协助,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第六条 建设项目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是工程项目的重要法律文书,确定工程总造价的重要依据。在招标前,审计组需对项目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进行审核,其审核主要内容:
1.招标文件合同条款;
2.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完整性;
3.项目特征表述与图纸符合性;
4.招标答疑文件的审计;
5.预留金额度及主要甲供材料暂定单价的合理性。
第七条 建设项目施工期间跟踪审计主要内容:
1.隐蔽工程的审核;
2.参与变更项目的确认及变更价款的审核;
3.工程进度预付款支付审核;
4.主要建筑材料的审核;
5.收集与工程造价有关的资料。
第七条 隐蔽工程审核的主要内容:
1.地基验槽,主要核查基槽的几何尺寸、土质类别、老墙脚开挖、排水类型、土方的运输方法、运距及发现文物、古墓和各种引起索赔的书面证明材料;
2.基础结构验收,主要核查砼垫层、砼基础、钢筋绑扎、砖基础以及基(槽)坑回填土的实际尺寸;
3.中间结构验收,主要核查构件的运距、预埋件的做法、屋面防水做法、隔热材料的厚度以及墙砌体使用材料标准。
第八条 隐蔽工程的验收记录,要由工程管理部门、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及审计组四方共同签认。
第九条 变更项目的确认及变更价款审核的主要内容:
1.参与工程变更可行性的确认;
2.对变更项目作工程量和造价的增减分析;
3.初步确定变更所需的费用。
第十条 工程项目发生变更要求时,工程管理部门应及时通知审计组,审计组应在3天内对变更项目的可行性进行确认,对必须变更的应该在2天内核对有关的合同条款和会议记录,进行工作量和造价的增减分析,初步认定处理变更所需的费用。变更项目签证单须经审计组签认。
第十一条 工程进度预付款支付审核的内容:
1.月度工程价款结算书的审核;
2.出具工程项目月进度付款建议书。
第十二条 由施工单位提交当月的工程量统计资料及《月度工程价款结算书》,监理公司在3天内提出意见并报送工程管理部门,工程管理部门在5天内完成初核报审计组,审计组在5天内对工程量及签证内容进行审核,并出具工程项目《月进度付款建议书》。《月进度付款建议书》是支付施工单位预付款的重要依据。
第十三条 主要建筑材料的审核内容:
1.材料价格的认定;
2.材料样品或资料进行封存;
3.材料的厂家、规格进行现场确认。
第十四条 由建设单位认价的设备材料,应由工程管理部门、资产管理部门、审计组共同签认,并封存样品或资料。主要建筑材料进场时,基建办、资产管理部门、审计组对材料的厂家、规格进行现场确认。主要建筑材料验收单须经审计组签认。
第十五条 建设项目施工期间跟踪审计工作方法与要求:
1.跟踪审计人员必须常驻施工现场,参加工程建设例会,及时了解、掌握项目有关情况;
2.跟踪审计人员要熟悉工程招投标文件、施工合同、工程施工图纸,定期到施工现场查勘,现场核实变更工程量,隐蔽工程覆盖以前进行现场核实;
3.审计组定期或不定期按要求出具“跟踪审计通知单”或向审计处负责人汇报审计情况,主要包括工程进度、质量、费用控制等基本情况,存在问题及建议等;
4.审计组应做好跟踪审计工作日记、审计月报等(内容应包括审计时间、工作内容、发现问题、审计意见、整改情况等),建立跟踪审计项目台账。
第十六条 工程施工完毕,审计组应收集整理与工程造价有关的原始资料,汇编成册,作为工程竣工决算的重要依据。具体资料如下:
1.隐蔽项目的验收记录
2.变更项目的签证单;
3.主要建筑材料验收单;
4.月度工程价款结算书;
5.工程项目月进度付款建议书;
6.跟踪审计通知单;
7.跟踪审计记录;
8.施工现场的各种图片;
9.各种会议记录。
第十七条 根据工程项目的需要,学校审计处可以委托社会中介机构或向社会公开招标社会中介机构进行工程跟踪审计。
第十八条 学校审计处委托社会中介机构或向社会公开招标社会中介机构进行工程跟踪审计所支付的费用,根据财政部《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若干规定》可列入工程成本。
第十九条 审计人员在跟踪审计中应当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廉洁奉公,保守秘密,恪守职业道德。
第二十条 审计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给工程建设和学校造成经济损失或极坏影响的,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提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审计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2017年1月日起施行。
附件:
跟 踪 审 计 日 记
日期: 年 月 日 天气:
星期: 气温:
工程名称:
跟踪审计 工作情况 | |||
施工情况 | (含变更、隐蔽工程施工情况) | ||
监理履职 情 况 | |||
其他事项 | |||
本日现场跟踪审计人员 | |||
记录人 | 跟踪单位项目负责人 |
工程跟踪审计月报
月报编号: 月报时间:
填报人: 审计单位:
一、主要施工情况及会议纪要 |
1. 2. … |
二、跟踪审计工作 |
1. 2. … |
三、资料搜集、使用、登记归档情况 |
1. 2. … |
四、未完工作及需协调问题 |
1. 2. … |
五、下月计划 |
1. 2. … |
月度工程价款结算书
工程名称: 月份:
项目名称 | 金 额 |
一、本月甲供材(附基建处材料科签字的清单) | |
二、本月质量保证金 | |
三、本月完成的工程量(附申报结算审核表) | |
1. 完成的合同量 | |
2. 变更增加量 | |
3. 变更减少量 | |
四、工程进度 | |
五、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 |
填报单位(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基建处:
月进度付款建议书
工程名称: 月份:
项目名称 | 金额 |
一、基本情况 | |
1.合同价款 | |
2.累计已付工程款 | |
3.累计甲供材料 | |
4.累计变更增加 | |
5.累计变更减少 | |
6.累计质量保证金 | |
二、本月可支付工程款 | |
1.完成的合同量 | |
2.变更增加量 | |
3.变更减少量 | |
4.甲供材 | |
5.质量保证金 | |
合 计 | |
其它需说明的事项 : |
审核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