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中央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在北京召开全国“小金库”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财政部部长谢旭人对在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谢旭人指出,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小金库”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要认识到这项工作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要求,是深化收入分配制度、财税体制等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重大举措,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谢旭人说,为全面完成“小金库”治理工作任务,必须按照有序、有力、有效的要求,切实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的意见》和中央纪委、监察部、财政部和审计署联合印发的《关于在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办法》,坚决查处和纠正各种形式的“小金库”,建立和完善防治“小金库”的长效机制。各地区、各部门要准确理解治理范围、科学把握工作重点、充分发挥政策引导作用、始终坚持整体推进,切实强化源头治理。
他指出,“小金库”治理工作的核心环节是自查自纠与重点检查。一方面要充分发挥各部门、各单位的积极性、自觉性和主动性,鼓励自查、支持自查、依靠自查,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另一方面要突出重点,抓住重点领域、重点部门和重点单位。希望各地区、各部门依据实际情况,突出地区、部门或行业的特点,因地制宜有特色地开展治理工作。鼓励自查自纠、严惩顶风违纪和鼓励举报是这次“小金库”治理工作在政策上的三个突出特点,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和运用这些政策手段,充分发挥政策引导作用,确保“小金库”治理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他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在“小金库”治理过程中,要注重制度建设,针对检查发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及时制定有关制度法规,完善管理,强化制约。要注重改革创新,采取积极稳妥的措施,逐步深化财税、金融、国有资本运营等管理制度的改革,创新机制和体制,加快建立并完善长效机制,在源头上防止并杜绝“小金库”问题的发生。在此基础上,更加注重日常监管,不断加大对“小金库”的日常治理力度。
谢旭人强调,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决定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各地区、各部门要遵循分级负责、分口把关的原则,尽快组建成立治理工作领导机构和日常工作机构,通过同各部门、各成员单位及下级党委、政府的沟通和联系,及时研究明确治理的有关政策规定和工作要求,加强对方案制定、自查自纠、重点检查、案件移送等工作的督促指导和组织协调,建立起分工明确、配合有力、资源共享、运转顺畅的治理工作协调机制。各地治理工作领导机构和日常工作机构应广泛发动宣传,通过及时宣传、释疑解惑,使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及时了解专项治理的重要意义、工作部署、政策要求和工作进展。要注重提高治理工作的透明度,及时向社会公布专项治理进展情况及实际效果。
会议由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中央纪委副书记张毅主持,他要求各地区、各部门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切实把“小金库”治理工作摆上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要细化措施、周密部署,切实把这次会议部署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此外,还要加强监督、严肃执纪,切实维护有关政策、法规和纪律的严肃性。
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审计署副审计长董大胜在会上宣读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的意见》。
中组部、中宣部、公安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银监会等中央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出席了会议。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人民团体有关负责同志及其财务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了在北京主会场召开的会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有关负责同志及所属有关部门负责人在各地分会场同步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