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 2022年度中层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项目磋商文件 (第二次)

发布部门:审计处发布时间:2022-04-21浏览次数:780

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

2022年度中层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项目磋商文件

(第二次)

我校2022年度中层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和磋商材料。中标方不得转包、分包。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22年度中层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项目

2.项目编号: sjc20221003

3.项目内容:委托符合资质的事务所按照行业规定完成学校2022年度中层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出具规范的专项审计报告。

4.最高限价:6万元,最终报价超过此价格的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5.服务期限:半年

6.项目联系人:张老师 曹老师(电话:89668016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经有关部门批准有合法经营资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的独立法人;

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开标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

3.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开标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社保证明;

4.投标人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原件;

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 在南京市有固定办公场所;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服务要求

1.审计目的

为加强对我校中层干部的管理监督,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对学校部分中层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    

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3.采购需求:

对组织部委托的15名中层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的情况进行审计。

4.审计内容:

1)贯彻执行国家方针政策和学校规章制度情况

2)发展规划的制定、执行和效果情况

3)有关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

4)内部控制制度、风险管理制度的建立与执行情况

5)重大经济事项决策程序的执行和效果情况(含重要经济项目的投资、建设、管理和效益情况)

6)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及预算执行情况

7)学校采购制度执行情况和资产管理(含国有资产的管理及保值增值)情况

8)在经济活动中落实有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遵守廉洁从政规定情况

9)以往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0)其他需要审计的事项

5.工作目标

本项目审计内容包括两部分,一是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内容(对按照每个经济责任审计同时出具一份审计报告和一份管理建议书两份材料),二是本次审计发现问题及审计建议整改落实情况的后续审计。

6.审计质量与时间要求

1)工作方式:

审计组由甲乙双方的工作人员共同组成,组长由甲方人员担任,主审由乙方人员担任。甲方主要负责各部门的协调、向乙方介绍被审计对象的相关情况,参与、检查和跟进审计工作。乙方主要负责具体审计工作的实施。

2)审计质量要求:

要求选派熟悉高校财务会计制度、具有一定专业知识、从事过中层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并由具有注册会计师资质的审计人员担任审计项目主审,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开展审计工作。

甲方将对审计报告质量进行考核,对不符合要求的审计报告将要求乙方修改补充。对因审计质量不符合要求,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损失。对考核不合格的服务机构,将提前中止审计服务合同。

3)审计档案资料:

乙方对所有工作底稿和审计档案资料应及时整理、归档。乙方负责按照“一人一档”的要求为每个被审计人员建立完整的审计档案,资料归甲方所有。

4)保密要求

乙方负有保密责任,与甲方之间电子材料、文档的传递应采用加密邮件或U盘拷贝,乙方不得将审计中知悉的信息透漏给审计组以外的组织和个人。

5)时间要求

乙方自协议签署后10日内进场,在2022530日前向校方提交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与校方沟通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正式审计报告和管理建议书,校方提出修改意见后,5个工作日内提供书面反馈意见及修改后报告。提交我校审计报告终稿原件(五份),并同时将电子PDF稿发至学校审计处。

7.其他要求:

1)为保证服务工作质量,本项目进行综合评价,结合事务所资质、类似业绩、审计工作方案、审计报价等综合评定,最高限价6万元。

2)审计过程中,若遇特殊事项、重大事项,应及时向校方报告,得到确认方可继续。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投标文件一式伍份,正本壹份、副本肆份

() 投标保证金:1200

(三)送达截止时间地点:2022427日上午9:00前寄达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审计处(办公楼229

(四)招标联系人:025-89668016  张老师、曹老师

五、评分办法及标准

本次采用综合评分法。由评审小组根据价格、项目组成员、业绩、供应商资质、服务方案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分,总分为100分。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最高的为中标人。得分相同时,报价低的投标人优先,其他情况由评标委员会最终确定中标人。对未中标人,采购人将不作任何解释。



序号

评分项目

分值

评分细则

得分

1

投标报价

20

本次招标,以进入详细评审的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最低值为A值,A值为价格的满分,即2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以下公式计算:投标人评标得分=A/该投标人评标价)×20

20


履约能力

公司业绩

投标人自20194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高校相关审计项目,每有一个得3分,最高得15分;(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15


项目负责人为注册会计师且具有5年以上从业经历的得5分;项目负责人为注册会计师且从业经历不满5年的得3分;项目负责人不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的不得分。(提供证件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5

2

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承担过高校经济责任审计项目,每有一个得2分,最高得6分;(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不得与公司业绩重复,重复不得分)

6

项目组成员要求有3人以上组成(不含项目负责人),且具有2年及以上财务、审计工作经历的得4分;人数或从业年限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提供证件复印件及公司为其缴纳社保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4

3

服务承诺

10

评标委员会将量化指标建立在同一标准基础上,根据投标人对项目质量、数据结果准确性等服务承诺进行评审。

1)投标人对项目质量、数据结果准确性做出满足要求的详细承诺且可操作性强的,得10分;

2)投标人服务承诺内容不够全面,但对项目质量、数据结果准确性做出满足要求的承诺,可操作性一般,得6分;

3)投标人服务承诺中缺乏针对性、无操作性、空洞无实际内容或者没有相关承诺的、承诺不满足要求,此项不得分。

10

4

项目实施方案

35

1、对整个项目过程建立健全的控制目标,有完善、科学、有效的工作方案和保证工作到位措施方面:方案完整有效,措施规范的得15分,方案基本合理,措施一般的得10分,方案不完整,措施不合理的得5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15

2、企业质量控制、档案、应急保障措施、保密方案等:方案完整规范的得10分,制度基本完整规范得6分,制度不完整得2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10

3、经济责任审计审核要点,对审核要点理解到位、清晰得10分,理解较到位、较清晰得6分,理解一般得2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10

5

供应商评价

5

投标人具有与行政事业单位合作经验并被供应商评价为优秀的,每一个得1分,共5分。同一供应商不重复得分。

5















七、合同模板



委托审计合同



甲方(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1. 委托事项

        (以下简称“委托人”)委托        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受托人”)2022年度中层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服务:

本项审计业务在      日至      日内完成。

  1. 代理费用及支付方式

  1. 本项审计业务服务费总额为:人民币(大写)      (¥      元)。

2、受托人按约定完成本次审计工作,向委托人提交规范的、符合要求的审计报告和管理建议书、移交审计档案资料并提供本次审计费用等额正规发票,委托人收到上述材料后   日内一次性支付受托人全部审计服务费。

三、会计责任与审计责任

  1. 委托人承担会计责任(管理当局的责任),即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保护资产的安全,并保证其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

  2. 受托人承担审计责任,即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的规定,对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承担责任。

四、委托人权利义务

  1. 按约定时间提供审计业务所需全部资料,包括财务会计资料及其他相关资料;

  2. 协助受托人查看业务现场,并提供其他必要的协助;

  3. 按约定条件及时足额支付审计费用,不以足额支付审计费用为条件影响报告意见;

  4. 按委托目的正确使用审计报告,不给使用人关于审计报告理解的误导。

  5. 受托人与委托人有利害关系的,委托人有权要求其回避。

  6. 委托人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办理业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

五、受托人权利义务

  1. 严格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执行业务。

2、本项目审计包括两部分:                                                               第一部分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内容

1)贯彻执行国家方针政策和学校规章制度情况

2)发展规划的制定、执行和效果情况

3)有关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

4)内部控制制度、风险管理制度的建立与执行情况

5)重大经济事项决策程序的执行和效果情况(含重要经济项目的投资、建设、管理和效益情况)

6)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及预算执行情况

7)学校采购制度执行情况和资产管理(含国有资产的管理及保值增值)情况

8)在经济活动中落实有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遵守廉洁从政规定情况

9)以往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0)其他需要审计的事项

除上述内容外,受托方还应根据每一位被审计人员岗位特点确定相应的审计重点。

该部分内容应于    日之前按照每个经济责任审计同时出具一份审计报告和一份管理建议书两份材料;                                                                    第二部分应于    日前完成本次审计发现问题及审计建议整改落实情况的后续审计。

3、对在业务执行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保密。

4、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5、受托人必须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接受,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更正、补充。

6、受托人可以根据需要查阅委托人的有关会计资料和文件,查看委托人的业务现场和设施,要求委托人提供其他必要的协助。

7、受托人执行审计业务,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拒绝出具有关报告:

  1. 委托人示意其作不实或者不当证明的;

  2. 委托人故意不提供有关会计资料和文件的;

  3. 因委托人有其他不合理要求,致使注册会计师出具的报告不能对财务会计的重要事项作出正确表述的。

8、受托人执行审计业务,必须按照执业准则、规则确定的工作程序出具报告。在出具报告时,不得有下列行为:

  1. 明知委托人对重要事项的财务会计处理与国家有关规定相抵触,而不予指明;

  2. 明知委托人的财务会计处理会直接损害报告使用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利益,而予以隐瞒或者作不实的报告;

  3. 明知委托人的财务会计处理会导致报告使用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产生重大误解,而不予指明;

  4. 明知委托人的会计报表的重要事项有其他不实的内容,而不予指明。

9、受托人在执行审计业务时,不得有下列行为:

  1. 在执行审计业务期间,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买卖被审计单位的股票、债券或者不得购买被审计单位或者个人的其他财产的期限内,买卖被审计单位的股票、债券或者购买被审计单位或者个人所拥有的其他财产;

  2. 索取、收受委托合同约定以外的酬金或者其他财物,或者利用执行业务之便,谋取其他不正当的利益;

  3. 接受委托催收债款;

  4. 允许他人以本人名义执行业务;

  5. 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会计师事务所执行业务;

  6. 对其能力进行广告宣传以招揽业务;

  7.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其他行为。

10、受托人对在执行业务中知悉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11、受托人应当具备与其从事的审计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12、受托人办理审计事项,与被审计单位或者审计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六、违约责任

  1. 由于委托人变更计划,或未及时提供审计所需全部资料(或工作条件)而造成受托人返工、窝工或修改报告,受托人可合理延期出具审计报告或拒绝出具审计报告,委托人应根据受托人实际消耗的工作量另行协商支付相应费用。

  2. 如因委托人原因导致本项目中途停止,委托人应当支付受托人已经实际产生的费用。

  3. 除因委托人原因以外,受托人未在合同规定期限内提交审计报告,每逾期一日委托人有权要求受托人支付合同总金额%的违约金。逾期十日以上的,委托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不支付任何费用。

  4.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都应负责赔偿由此而给对方造成的合理损失。

七、本合同因下列事由终止:

  1. 本合同期限届满,双方不再续签合同的;

  2. 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3.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4. 在委托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5. 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6. 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八、声明及保证

委托人:

  1. 委托人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 委托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         )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 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委托人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受托人:

  1. 受托人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 受托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         )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 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受托人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九、保密

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    年。

十、通知

  1. 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         (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 各方通讯地址如下:        

  3. 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   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十一、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    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十二、合同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十三、争议的处理

  1. 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 提交 南京  仲裁委员会仲裁;

  2. 依法向委托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四、不可抗力

  1. 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 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   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十五、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十六、补充与附件

本次审计项目由委托人和受托人联合进行,审计组由双方工作人员共同组成。审计组长由委托人工作人员担任,项目主审由受托人具有相应资质的人员担任。受托人审计通知书以委托人的名义下达,委托人主要负责各部门的协调,受托人主要负责具体审计工作并按要求完成审计事项。委托人有权审核审计工作方案、审计底稿及审计报告等文件资料。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七、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为   年,自         日起至         日止。本合同正本一式 伍  份,委托人执叁份,受托人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签署时间:        

    

甲方(签字或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投 标 文 件

【正/副本】





项 目 名 称:

项 目 编 号:









投标人名称 :

日    期 :

















评标索引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分项目

所在页码































































投标文件请按下列顺序制作



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三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本授权书声明: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授权________________(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我方就项目采购活动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公司名义全权处理一切与该项目采购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______________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被授权人)签字或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被授权人)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人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无违法违规记录声明函

我公司郑重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我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近三年内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无被政府职能部门认定有行贿和欺诈行为。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六、项目经理及项目组成员一览表

姓名

分工岗位

性别

年龄

职称

职务

学历

专业

注册资格





































注:所填列人员系针对本采购项目。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2022年  月   日

七、投标函

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

你们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为:)招标文件(包括更正公告,如果有的话)收悉,我们经详细审阅和研究,现决定参加投标。

1、我们郑重承诺:我们是符合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并严格遵守采购文件中的规定,本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所有材料均是真实有效的。

2、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采购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接受采购文件的所有的条款和规定。我们放弃对采购文件任何误解的权利,提交投标文件后,不对采购文件本身提出质疑。否则,属于不诚信和故意扰乱采购活动行为,我们将无条件接受处罚。

3、本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为从开标之日起计算的九十天,在此期间,本投标文件将始终对我们具有约束力,并可随时被接受。如果我们中标,本投标文件在此期间之后将继续保持有效。

4、我们同意提供采购人要求的有关本次采购的所有资料。

5、我们理解,你们无义务必须接受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并有权拒绝所有的投标。同时也理解你们不承担我们本次投标的费用。





投标人全称(公章):                

地址:                 

电话:          传真 :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盖章):            

职务:                  

日期:       



八、项目实施方案及服务方案











九、业绩及其它与本项目相关的需要说明的材料







十、报价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报价


工期

签订合同后     日历天内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2022年   月   日











十一、业绩一览表



2019年、2020年、2021年的高校经济责任审计业务汇总表



单位: 个

年度

高校经济责任审计业务

报告数量

备注

2019




2020




2021




合计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2022年   月   日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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