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青年教师公寓和实验实训大楼工程竣工财务决算 审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部门:审计处发布时间:2021-12-31浏览次数:1058

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青年教师公寓和实验实训大楼工程竣工财务决算

审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我校青年教师公寓和实验实训大楼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审计项目将进行竞争性磋商,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jc20221001

2、项目名称:青年教师公寓和实验实训大楼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审计项目  

3、项目内容:委托符合资质的事务所按照行业规定完成青年教师公寓和实验实训大楼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审计工作,出具规范的审计报告。  

4、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7万元,最终报价超过此价格的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磋商活动前的会计报表,成立不满一个月不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相关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磋商活动前六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磋商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磋商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1、请供应商提供以下要求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且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后方为有效,审核通过后获取磋商文件:  

1)报名供应商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报名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磋商文件获取信息:  

20211231日起至202216日为止,每天930-1100133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前住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审计处(办公楼229),领取本次磋商文件后才可参加此次磋商活动,联系人:张老师 曹老师     联系电话: 89668016

 3.磋商保证金及交纳办法: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四、响应文件提交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2110900分。  

提交响应文件地点(不接受传真、邮寄):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审计处(办公楼229)。

联系人:张老师 曹老师,联系电话:89668016

五、开启  

时间:20221 10930分。  

地点: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审计处(办公楼229)